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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见《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5.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推免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填报志愿

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注册、填报个人材料和填报志愿。

(二)通知复试

我院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含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至逸夫楼405-2:

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和拟录取

我院对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素养满分40分,综合素质40分。

2.拟录取

1)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①“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②“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③“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④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推荐工作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为准,请各位考生关注“推免系统”相关通知及要求。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023-65915670,longtao@cqnu.edu.cn

六、说明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所有,本细则未尽之处或与学校、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学校、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