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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重师教[2018]283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杜绝毕业论文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生命科学学院决定从2019届开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19届起所有本科毕业论文。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学院办公室将提供账号给各教研室使用。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cqnu
 

 

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本校官方版注册自行检测,每位学生免费检测一次。

 

三、论文提交、检测时间

 

学生在答辩前将毕业论文电子档(中英文摘要、正文)提交所在教研室进行查重检测,通过检测的论文需打印出检测报告纸质版,参加答辩并根据答辩小组意见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备案。此项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515日。

 

四、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1.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为“合格”的论文方可参加答辩。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只是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

 

1 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类别

检测结果

结果认定

处理办法

A

R30

合格

可参加答辩

B

30﹪<R60

疑似存在

抄袭行为

由指导教师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限期修改,修改后须再次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方可参加答辩。

C

R60

疑似存在

严重抄袭行为

由所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如确认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出具鉴定报告,由所在教研室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备案,同时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学生推迟一年答辩,做结业处理。

 

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其他

 

1.各教研室应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严格把关,保证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

 

2.查重检测工作必须在论文答辩前完成,查重不合格的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学生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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