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公告 > 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2016年元旦节和寒假放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杨洪梅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1-04【字体:

    重 庆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重师办发〔2015〕35号

    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关于2016年元旦节和寒假放假安排

    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元旦节和寒假放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放假安排

    2016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寒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有关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2月26日。下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7至28日,2月29日正式上课。2月28日晚上22:00前,各学院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处。

    教职工1月21日、1月22日正常上班,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下学期正式上班时间为2月25日(星期四)。2月25日下午16:00前,各单位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报人事处。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妥善做好期末相关工作。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于1月16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加盖公章后分别交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综合办公楼418室)和保卫处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07室)。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3.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当值领导原则上不能离开主城区。

    4.在假期中组织集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