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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3月17日下午14:30,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付长波、主持行政工作的张涛副院长乐涛副院长一行学院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结束后,学院党政班子召集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实验员在逸夫楼409会议室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上,与会人员一起观看实验室安全教育片,学习实验室规范管理相关知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接着,付长波书记通报了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用图例形式,逐一分析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各实验室违规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落实,他强调,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转是实验室教学科研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消除潜在隐患,打造良好的实验室内外部环境,筑牢安全屏障。

随后,付长波书记传达了学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从实验室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安全准入制度、安全条件保障、危化品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领学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精神。他同时强调,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遵守安全规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才能有效预防实验室事故发生,学院要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及时化解和处置安全事故,为我院师生在安全的实验环境中开展教学和科研提供保障。

最后,学院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实验员与学院现场签订了《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重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书》。

据悉,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精神和学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生命科学学院将进一步推进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规范,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组织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